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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环保净化工程焦作市贯彻落实省委生AG九游会官方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3月9日,省委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5月20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印发《焦作市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力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目前,46项整改任务中已经完成34项,其他12项正在推进。督察期间交办的22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高层次研判、高频率调度。各县(市、区)、各部门坚持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整改。

  (二)强化过程监管,严肃追责问责。市整改办将重点整改工作纳入市政府“1+10+N”清单式管理考核,明确任务要求和考核重点,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领导包干、行业督导、专项督导等方式,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对督察问责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严格依纪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了问责。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印发《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建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定期调度、重大问题研究机制,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我市整改任务。2021年成立了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和督察整改工作。开设督察整改专栏,主动公开督察组信息、整改工作进展、群众信访办理等情况。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进一步强化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大契机,坚决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折不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统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有关问题,一体推进整改。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以实际成效推进信访投诉问题办理。

  以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为抓手,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一是调整产业结构。严控“两高”项目,全面摸清全市“两高”项目底数,形成项目清单,实施分类整治。编制完成全市开发区整合方案,各开发区主导产业调整为“2+1”。加快传统产业集群和化工园区提升治理。大力开展绿色化改造,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名单共计23家。其中省级以上绿色工厂9家(国家级2家、省级7家)、省级绿色工业园区1个、绿色产品10种(国家级8个、省级2个)、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3家。二是调整能源结构。强化煤炭消费总量管控,累计削减337万吨煤炭过剩产能,拆改1769台、合计4918.3蒸吨燃煤锅炉。扎实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完成37.85万户“双替代”,“双替代”供暖改造完成率居全省第1位。持续推进城区集中供热,完成新建、改造供热管网项目20个、长度20公里,中心城区集中供暖普及率达91%,气化率达到98.2%。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114万千瓦。三是调整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公铁海多式联运,高速公路绕城环线建设稳步推进。加强移动污染源治理,划定重型货车禁限行区域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电子通行证管理平台建成使用,常态化开展重型货车联合执法检查;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安装门禁系统415套、覆盖513家企业;城市建成区公交车纯电比例达到91.3%;注销12996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拆解3773辆。四是调整用地结构。编制完成通风廊道规划。积极构建绿色屏障,2022年,培育森林资源11.96万亩,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77平方米、居全省第5位,城市生态功能用地比例不断提高。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创建奖励机制,修武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按期上报。博爱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扎实开展,各项基础工作基本完成。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满足保护区边界清晰、分区明确的功能,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布设界碑界桩268个,孟州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栽设界牌5块、界桩界碑255块。全面摸清辖区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损毁情况,编制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确定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严格落实《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强日常监管,防止私挖乱采现象。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高水平保护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22年以来累计取缔69家“散乱污”企业。完成6个传统产业集群治理;完成沁阳市1家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开展砖瓦企业监督帮扶检查,目前,武陟县、中站区等部分县区砖瓦窑厂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治。持续开展门禁系统安装工作,2022年以来安装门禁系统103套。建立夏季对NOx管控的路检路查模式,将车载遥感监测设备与路检路查有效结合,进一步提升移动源污染防治能力。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市建成区14条黑臭水体整治,被住建部认定为“长制久清”。六县(市)8条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截污纳管。合理科学调配南水北调水指标,增加南水北调受益区和受益对象,南水北调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四河整治”项目稳步推进,李河示范段综合整治工程已建成。全市累计建成2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90万吨。成功创建了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和省级节水型城市。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善土壤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完成建设用地土壤管控和信息共享工作,定期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和工业园区周边监督性监测。印发《焦作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有序推进,市医疗废物迁建扩产项目已建成投运。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2.5%。

  一是辖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错接混接和问题管网整治力度,全力推进城镇排水管网建设改造,累计整改错接混接192处,整治问题管网27公里,2022年全市建设改造雨污管网163公里,消除合流制管网50公里,进一步补齐城镇污水收集设施短板。完成马村区、修武县山门河截污纳管工程,并与康达万方污水处理厂管网对接,消除相关水污染问题。二是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处理等设施。我市静脉产业园东、西部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投运。沁阳、博爱、温县等污水处理厂污泥,已按“三防”要求建设污泥堆放场或送至静脉产业园进行规范处置。三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1755个行政村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776个行政村完成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率稳步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100%。荣获“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先进市”称号。四是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整治。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实现党政领导治河责任全覆盖,17名市级河长率先垂范,1800余名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我市46项整改任务,按照规定全部完成或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好转,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空调环保净化工程,在提升和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以及系统解决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更高站位、更实举措,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系统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三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加强跟踪协调,督查督办,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和“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1. 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不够深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立得不够牢固,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存在偏差。个别谈话、走访座谈中发现,部分干部存在懈怠厌战情绪,片面强调煤产业、化工城的历史因素、客观原因,认为焦作工业比重大、污染底子厚,转型任务艰巨,生态环保工作的压力大,讲客观原因多、查找主观原因少;也有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在谈心谈话中谈自身成绩多、谈工作问题少。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建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相关工作,主要领导坚持深入一线解决攻坚难题,主动扛起生态保护第一责任。(2)始终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课程纳入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计划中,以此培养党员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忧患意识。纳入培训计划的课程有《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情怀》《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焦作市生态体系建设的实践与展望》《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全面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从党的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切实肩负起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使命》,并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最新指示精神及要求,对专题内容进行实时更新,确保更具实效性和针对性。(3)夯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印发《焦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焦作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并以“十四五”专项规划的形式同步编制了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等28个专项规划,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发展。(4)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纳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并予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吸收运用生态环境保护业务考核结果,作为相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 攻坚合力不够强。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部门之间存在沟通不畅、协调不够、发力不均等问题,在一些问题上相互推诿扯皮。焦作市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电代煤、气代煤”清洁取暖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观认为只负责替代过程,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协同不够,燃煤散烧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督察发现,博爱县柏山镇上屯村、修武县周庄镇周庄村、沁阳市西向镇义庄村等一些禁煤区内村庄存在燃煤散烧现象。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印发《焦作市2022年度“双替代”供暖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洁取暖“双替代”巩固提升行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双替代”供暖“回头看”,全面查漏补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建立健全清洁取暖工作指导服务机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成立指导服务组,到县(市、区)进行指导服务,及时了解“双替代”供暖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协调解决。印发《焦作市2022年度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燃煤散烧治理行动,对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多发、频发的县(市、区)或单位,以书面提醒函的方式倒逼推动工作,有力凝聚了燃煤散烧治理整体合力。(3)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管控违法生产销售煤球,对黑煤球厂露头就打,凡接群众举报,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同时与市供电公司紧密结合,禁止向违法违规型煤生产企业设备供电,对被举报生产销售煤球黑窝点,第一时间断电处理。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力量19258余人次,车辆6234余台次,检查散煤市场主体51037户次,发现违规使用燃煤经营户25家,查办违法生产经营案件51件,罚没32.65万元,发现并拆改燃煤设施设备4个。(4)落实价格支持政策。将使用天然气和电供暖的群众全部纳入价格政策享受范围,平等享受冬季阶梯电价阶梯气价、峰谷分时电价以及清洁取暖“打包交易”电价政策,对困难群体进行兜底。(5)扎实做好要素保障。积极协调气源,确保天然气供应平稳有序;制定了焦作市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和天然气应急调峰序列清单,做到预有准备、妥善处置极端情况;指导县(市、区)制定相应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导相关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大巡线力度,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持续进行电网改造,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6)印制“双替代”明白卡、告居民书、宣传单、设备安装发放流程图等宣传材料5万多份;印发电价、气价优惠政策宣传标语1000多条;印发10000份《燃煤散烧治理告知书》。将散煤治理举报电线小时受理有关散煤的举报并及时转办,截至目前,12315转办涉煤举报12起,转办各县(市、区)快速处理,营造浓厚治理氛围。

  3. 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未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三管三必须”意识不强。农业农村部门对禁烧工作监管、督导检查不够,对发现的火点处置不力,致使群众产生“你烧我也烧”的破窗效应。在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期间,焦作市被通报的秸秆焚烧火点多达11个。督察期间,博爱县清化镇、沁阳市常平乡、武陟县詹店镇等一些乡镇发现有焚烧现象。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2022年2月,召开全市秸秆禁烧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3月,召开全市秸秆禁烧加压推进会,进一步压实禁烧责任,织就严密禁烧网络。(2)对全市“蓝天卫士”监控平台进行改造升级,将672个摄像头全部更换为高清摄像头,并安装部分热成像红外摄像头。所有监控平台,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领导带班,做到预警有记录、处置有结果、处罚有依据。乡、村建立禁烧应急小分队,配备灭火器具,接到“蓝天卫士”火情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处置,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真正实现技防、人防的无缝对接,提高秸秆禁烧工作效率。(3)印发《2022年焦作市秸秆禁烧督查工作方案》(焦秸〔2022〕5号),组建秸秆禁烧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平常时段开展常态化督导巡查,重点时段(“三夏”“三秋”和重污染天气期间等)分包县(市、区)轮换督查,发现火情如实登记上报,一查到底,切实发挥督查效能,始终保持禁烧高压态势。(4)按照《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焚烧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及执纪问责的通知》(焦办〔2016〕37号)规定,对发生焚烧行为的县(市、区)进行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依规进行追责,并通报批评。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地扬尘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工地扬尘疏于监管。督察发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主南路拆迁工程、山阳区恩达路维护工程、中站区佰利联二十万吨锂电池项目等多处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扬尘严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市住建局组织开展现场督导,督促示范区、山阳区、中站区加快整改,确保建筑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等扬尘治理标准进行整改,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2)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阶段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焦建尘防办〔2022〕19号)、《焦作市10月份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焦建尘防办〔2022〕20号)等文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解决土方施工未湿法作业、带泥上路等问题;制定差异化工地管理台账,实施分包管理,及时解决扬尘污染问题,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进入常态化。(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严格监督执法。2022年以来巡查工地2337项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719个,下发督办通知书145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1份,实施处罚18起,罚款金额80万元。

  5. 个别工作不严不实。为优化用地结构、改善城区环境质量,焦作市自2018年起开展了“百企退城”行动,但从实施效果看,排污量大、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大的企业搬迁进度较慢,个别退城搬迁工程不到位。督察发现,应于2020年完成搬迁的山阳区风神轮胎厂,直至督察进驻搬迁工作仍无明显进展;上报材料称已于2020年底完成退城搬迁的山阳区固德联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设施全部拆除,原料、产品已搬离厂区,但现场核实发现该厂院内仍有大量生产设施未拆除,部分生产工具电源处于接通状态,原料、产品并未搬离。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组织对风神轮胎搬迁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根据风神轮胎反映、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等情况,风神轮胎老厂区搬迁项目停止。同时要求风神轮胎加大绿色化改造资金投入,在完善清洁生产管理措施的同时,做好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风神轮胎达到行业先进管理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2)固德机械搬迁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设备已外搬90%,老厂区生产用电、用水已达到生产“两断”,只保持民用水电。

  6. 一些整改任务推进较慢。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015年以来温县产业集聚区未经水利部门审批,违规向新蟒河以南扩展了7.53平方公里”,温县上报的整改方案指出要尽快完善水利审批手续。但截至督察进驻,该产业集聚区防洪审批手续办理无实质进展。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印发了《温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暂停办理三期规划范围内相关手续的通知》,2021年8月14日至今未有新的企业入园和原有企业扩建。2022年9月焦作市政府组织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温县产业集聚区规划问题整改专家评审会,形成了温县产业集聚区规划问题整改评审意见,整改进展情况通过专家审查。积极与国家、省相关水利部门沟通对接,加快推进温孟滩防护堤加固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完善温县产业集聚区水利审批手续。(2)对照温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对产业集聚区发展方向、入驻企业等进行自查整改。共排查企业90家,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温县产业集聚区内影响防洪的设施进行了整改。

  7. 2019年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2015年修武县关停了七贤镇虎路峪所有露天矿山,但截至督察时,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缓慢,没有实质进展”。本次督察发现,现场只有已破损的项目介绍版面,生态修复治理仍无明显进展。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将虎路峪露天矿山整治列入修武县国土空间利用总体规划,逐步进行修复。(2)按照以用定治原则,完成了虎路峪一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同时,与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对虎路峪露天矿山地形地貌进行考察,并与相关部门对接,谋划“应急演练研学培训教育基地”开发项目。(3)2022年1月,国资委对区域内石料进行公开处置,目前正在清理中。

  8. 部分整改工作标准不高。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博爱县馒头山太焦高铁项目建设方非法采石、‘开发式治理’变形走样等问题”和“焦作市磊盛、双盛公司非法越界开采问题”,虽已提交申请销号材料,但由于案件处于司法程序阶段,支撑材料不齐全,销号验收未通过。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积极组织部门会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2)加强与省级监管部门对接,完成了上级部门现场核查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3)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目前,焦作市磊盛、双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件已经马村区法院判决。博爱馒头山案件已经移交郑州(原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9. 督察组在对本次督察期间群众举报的刘小军煤泥储存场问题整改情况复核时发现,储存场虽已取缔,但场区清理不彻底,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生产设备仍原地存放,地面煤灰较厚,扬尘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博爱县对该煤泥经营点清理取缔到位,将煤泥清理干净,实现场光地净,网纱覆盖,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对刘小军涉嫌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煤泥销售经营活动立案查处,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罚款,罚款已收缴到位。(2)实行燃煤散烧网格化管控。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燃煤散烧治理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燃煤散烧“回头看”行动,加大督导力度和频次,截至目前共开展督导检查18次。

  10. 对本次督察期间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回访发现,由于和信访人沟通不到位、矛盾化解不彻底等,群众满意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我市立即组织沁阳市、博爱县等县(市、区)对回访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加强与信访举报人沟通,回访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对省委督察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开展“回头看”,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使群众满意。截至2022年11月,省委督察交办我市的228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全部办结。

  11. 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督察期间AG九游会官方,群众举报武陟县西陶镇北阳村村南大坑内长期堆放垃圾的问题,武陟县政府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称“2022年1月13日垃圾已全部清理到位,将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然而督察组2022年2月22日现场复核发现,坑塘内仍有大量的秸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且距离举报点百米左右的西陶村老窑厂处,也存在一处近20亩的更大土坑,坑内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灰黑色工业固废,坑塘内积存大量黑色污水,水体变质发臭。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武陟县组织相关人员,安排大型器械,全面清理三个大坑内的生活垃圾,并与武陟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沟通,租用抽水车,将坑内污水抽取至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2)广泛宣传,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强调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设置围挡,树立标识,严禁村民倾倒垃圾。(3)经核查,坑内灰黑色工业固废为玉米芯生物质残渣,由索克公司转运至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处置。(4)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储运管理制度措施。武陟县对辖区内垃圾坑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12. 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产业结构偏重。2021年,焦作市三次产业比重为6.6:40.1:53.3,重、轻工业比例为66.6:33.4,重工业比重明显偏高。2021年全市在线监控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量8821吨,其中火电、铝工业、砖瓦、水泥、碳素、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达8361吨,占比94%。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编制完成全市开发区整合方案,上报省开发区办审批,2022年2月,省开发区办批复同意我市整合方案,全市各开发区主导产业调整为“2+1”即:2个传统产业+1个新兴产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加快新兴产业发展。一是印发《关于建立新兴产业链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焦作市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方案等7个方案的通知》,建立完善新兴产业链工作推进机制。二是我市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入选河南省2022年制造业头雁企业名单,排名第5位;河南超威电源有限公司、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大咖国际食品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入选河南省2022年制造业重点培育头雁企业名单,排名第2位。(3)严格控制“双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项目准入,在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要求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企业新建、扩建项目达到A级绩效水平,改建项目达到B级以上绩效水平;2022年,全市未审批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煤化工(甲醇、合成氨)、氧化铝、焦化、铸造、铝用碳素、烧结砖瓦、铁合金等行业产能,禁止耐火材料、铅锌冶炼(含再生铅)行业单纯新增产能项目。(4)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一是对标绩效分级B级水平,强化铸造行业升级改造,目前,已完成46家铸造行业升级改造任务。二是完成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32台煤气发生炉关停工作。三是氯碱类企业烟粉尘浓度控制在10毫克/立方米以内,我市共开元化工、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家氯碱类企业,均已完成治理。四是做好佰利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龙蟒佰利联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目前,佰利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CO治理,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硫磺制酸尾气深度治理项目进度已完成80%左右。

  13. 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未得到根本改变。2021年,焦作市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1370万吨,居全省前列。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达到68.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9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比重8.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累计装机85.6万千瓦,仅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10%左右。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加大风能开发利用力度。加快推进武陟县金电、焦电和博爱县岭南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目前武陟县焦电分散式风电项目建成并网、金电分散式风电项目已建成并网;温县洁源、博爱县岭南分散式风电项目已开工;温县大唐孟州市国电投等集中式风电项目正在加快推进。(2)推动太阳能高效利用。修武、博爱等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进展顺利,积极推进解放区参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执行,目前项目一期已开工。截至2022年底,全市光伏发电累计装机72万千瓦。(3)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孟州市妇幼保健院地热项目内部中央空调及辅助管网已全部安装完成,待妇幼保健院投运时地热供暖项目同步投入使用。(4)持续推进煤电结构优化升级,国电投#1、#2机组已改造完成。

  14. 公路运输结构偏重的问题异常突出。城区佰利联等重点企业清洁运输也需强化管控。规划建设的绕城通道和沿太行高速公路建设进展较慢,每天有10多万辆重型柴油货车过境,焦克路、影视路等道路机动车尾气污染和道路扬尘污染问题突出,不利气象条件下移动源对焦作市氮氧化物贡献率高达69.7%,成为影响焦作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强力推进沿太行、沿黄、沁伊、焦平、长修、焦唐、郑焦7条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毁重建、等级提升、路况改善等项目建设,全面构建覆盖广泛、畅通高效的公路网络,提高路网通行效率,减少道路拥堵和尾气排放。(2)佰利联、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等重点用车企业均已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其中绩效分级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全年落实停止国四及以下(含燃气车)车辆运输。全市所有日均进出货物150吨(或载货车辆日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重点企业,或重点行业年产值1000万及以上的企业,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2022年以来,新增企业门禁系统103套,截至目前全市共安装门禁系统415套,涉及企业513家。(3)按照“一路一策”和“机扫、冲洗、刷洗、洒水、人工清扫保洁”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利用大数据智慧环卫管理平台优势,科学指导环卫部门分级、分班、分次开展道路保洁作业,精细管理、量化考核,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实现了精准控尘。加大对焦克路、影视路等重点路段的洗扫力度,加大洒水频次,建立和完善路长责任制,强化巡查力度,保障该路段路面干净整洁。

  15. 用地结构不合理。市城区东西分布有马村区万方工业园区、中站区西部产业集聚区、山阳区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3个园区,毗邻城区西部还有博爱产业集聚区、沁阳化工园区、煤炭物流园区等,尤其是位于主城区内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环绕主城区的华润电力焦作有限公司、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焦作市千业水泥有限公司等一些高耗能、高排放的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对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影响较大。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严格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内部规程的通知》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严格落实2倍总量替代来源要求。(2)编制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三条控制线”。目前,我市“三区三线”(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对应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经自然资源部审核已下发。(3)编制完成通风廊道规划。在规划管理工作中引入气候规划,将风道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管理,保证城市主风道畅通,增加城区空气流动,促进大气良性循环。(4)全市各开发区已完成总体发展规划(初稿)编制,待上位规划批复后,及时推进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审核批复工作。

  16. “两高”项目发展仍有冲动。焦作市重点能耗企业偏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86家;“两高”存量项目49个,在建项目2个。资料显示,焦作市一些地方在大气环境形势极为严峻的情况下,仍在谋划推进一些“两高”项目。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压延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项目,在氮氧化物总量来源尚未得到保障的情况下,陆续施工建成。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全面摸排“两高”项目。一是对照省级“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摸排“两高”项目共计44个,其中存量“两高”项目42个,“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2个。同步制定“两高”项目清单,进行台账管理。二是建立“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严格“两高”项目准入条件和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减量等方面要求,依法依规审批论证河南飞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0t/d特种电子浮法玻璃生产线、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两个项目能评报告均获省发展改革委批准。(2)扎实推进节能降碳。一是建立全市86家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家“两高”项目企业全部纳入清单。截至目前,全市36家“两高”项目企业全部接入省平台。二是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三年推进方案,截至目前,全市已完工项目67个,完成投资14.36亿元,实现节能效果约20.14万吨。印发实施《焦作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工作方案》(焦政节能〔2022〕1号),对我市62家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能耗、能效水平实施分类管理,建立节能降碳改造工作调度机制,推动加快开展节能降碳改造。(3)持续开展绿色创建。2022年,全市共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名单13家。其中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省级绿色工厂5家;国家级绿色产品1个,省级2个;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家;省级绿色园区1个。武陟县江河纸业入选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瑞丰纸业入选省级水效“领跑者”,修武县中州中铝入选省级能效“领跑者”。(4)重点耗能行业企业节能监察。2022年,按照工信部和工信厅要求,完成2家企业节能诊断,对10家水泥、电解铝企业开展能耗专项监察,核查结果公示后报市发改委,完成6家企业能效对标达标,有力推动了工业企业能效管理水平提升。(5)严格落实新上项目总量替代。博爱县确定天基轮胎、焦作方便面厂等企业减排作为焦作安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总量替代来源后,市生态环境部门依规为企业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17. 个别县(市、区)工业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对“两高”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不足,温县东方碳素有限公司等企业在2021年度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中被查出没有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问题,截至督察进驻,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东方碳素等6家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制度,聘请了能源管理负责人,淘汰了122台低效电机。(2)积极开展能碳管理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目前我市沁阳金隅、华康糖醇、蒙牛乳业(焦作)等3家企业获批河南省能碳管理示范企业,定期报送信息。(3)制定《焦作市2022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河南省武陟县广源纸业有限公司、河南亿水源净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永威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孟州市华兴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节能监察,企业节能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18. 传统产业转型发展较慢。2018年,《沁阳市支持煤炭企业转型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对煤炭转型企业进行支持,但在文件三年适用期内,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不多。2021年,沁阳市又制定《沁阳市煤炭洗选行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7月底前出台全市煤炭洗选行业绿色转型扶持政策。但直到督察进驻,沁阳市相关部门仍未出台煤炭洗选行业绿色转型扶持政策。督察发现,沁阳市山王庄煤炭物流园区、神农煤炭物流园区、西万煤炭物流园区及周边道路扬尘问题严重,园区及过境车辆密集,湿扫作业收效甚微,夜间站点PM10居高不下,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多次被国家和省通报。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成立了沁阳市煤炭物流园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焦作市工信局加强业务督导检查,协调沁阳市出台《沁阳市煤炭物流园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印发《沁阳市煤炭洗选企业转型发展扶持办法》;制定完善沁阳市煤炭洗选行业绿色转型扶持政策,提升煤炭企业、园区管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实现清洁化生产,依法依规引导煤炭洗选企业转型发展。(3)对煤炭物流园区内全面开展道路整修、美化、绿化。目前已投资250万元硬化园区道路2.5公里,建设了5个雨水收集池,涂白、亮化墙体3万余平方米,栽种、补栽各类绿化树木2万余棵。山王庄镇煤炭园区新增投入40余万元,墙体改造26000平方米,新修建雨污分离池5处,园区道路修整1600平方米,园区所有入口安装了门禁系统,对园区出口的车辆冲洗装置进行提升改造;西万镇煤炭园区在邘邰片区口新增了一套车辆冲洗装置,修缮排水沟渠300余米,防风墙3000余米。制定《沁阳市煤炭园区企业集中整治验收标准》,对完成整改的煤炭企业逐家进行核查验收。目前42家煤炭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环保核查。

  19.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滞后。全省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11个,省级生态县(市、区)26个,焦作市暂无县(市、区)获得此方面的称号。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博爱县已完成馒头山生态破坏修复,整改工程通过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2)修武县已编制完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并已报省生态环境厅。博爱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扎实开展,各项基础工作基本完成。(3)已建立生态示范创建奖励机制,对获得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命名的单位奖补50万元,获得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命名的单位奖补30万元。

  20. 自然保护区财政投入不足,宣传重视不够。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作)2018—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拨付资金有93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资金仅有12.1万元。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标语和自然保护区边界标识设置较少。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统筹现有林业特定目标类资金9.78万元,用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其中购买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物资5.79万元空调环保净化工程、组织全市林业消防队伍举办自然保护区森林火情早期处理演练活动3.99万元。(2)截至目前,在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布设界碑界桩268个,大型宣传牌14个,警示宣传牌80个,不锈钢宣传牌17个,宣传条幅155条,宣教展板30块;在孟州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主要路段和部位已栽设界牌5块、界桩界碑255块,在明显位置安装大型宣传牌和警示牌4个,小型宣传牌20个,悬挂宣传标语300余条,满足保护区边界清晰,分区明确的功能。(3)积极开展“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宣传等活动,通过现场讲解互动、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进村镇、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园宣传,全市共制作展板6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2.9万余份,出动车次6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同时利用河南日报、焦作日报等省市媒介宣传报道,有效提升群众对自然保护区边界和保护的认识。

  21. 矿山开采“治旧”力度不够。焦作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艰巨,全市尚有246处、1.7万余亩历史遗留矿山亟待整治。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自然恢复为主、工程手段为辅的指导思想,综合协调林业、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焦作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2)在现有排查结果基础上,进一步精准摸排本辖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损毁情况,全面摸清辖区内废弃矿山分布、损毁面积、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等,建立健全生态修复工作台帐。(3)完成《焦作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4)各县(市、区)按照一点一策初步制定了各点位的修复措施,建立了工作台账,制定了生态修复方案。(5)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下发通报,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推进治理工作。

  22. 督察发现,部分县(市、区)矿山开采监管不到位,非法开采时有发生,在博爱县下岭后村一废弃采石场、丹河三渡沟沿线山体、沁阳市常平乡山路平村南山等多处发现新的采挖痕迹。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对原有的非法采矿重点区域进行封堵,设置限高杆,组织人员巡查,严厉打击,控制新增。(2)增加巡查频次,加强监管力度,持续打击破坏北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博爱县出动车辆1200余次,巡查2700余人次,下发交办单14批次。沁阳市开展巡查3050余次,巡查交办问题5起。(3)加大《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山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及环保意识。博爱县制作版面20多张,悬挂横幅50多条,发放各类宣传页1万多张、张贴宣传海报200张,发放各类宣传品1万多个。沁阳市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00余份,接受咨询1500余次,悬挂刷写标语横幅260余条,摆放宣传版面50余块。

  23. 中站区浩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山阳区多源商砼有限公司、修武县浩建建材厂等多家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的砂石企业,原料库存有大量原石,来源不明。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严格落实《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防止私挖乱采现象。(2)经调查AG九游会官方,焦作市浩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库内存在原石块5000吨,砂石骨料3000吨,属于储备防汛物资,由中站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储备。多源商砼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库存的原石为中铝中州分公司冯营石灰石矿和焦作市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谷堆后水泥灰岩矿剥离下的废弃石料,此两矿均有采矿许可证。修武县浩建建材厂于2021年3月17日与河南华顺天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石灰石废矿渣销售合同,存放原石为合法石灰石矿剥离下的废弃石料。

  24. 大气污染防治不容乐观。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2022年1月,焦作市环境空气质量六项评价因子中,PM2.5浓度同比出现反弹,上升幅度达43.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68,同比、环比分别恶化了11、13个名次,在全国168重点城市排名倒数第1。截至3月5日,综合指数仍位列168重点城市倒数第7位,虽已有所进步,但同比恶化2个名次,退出168重点城市后20压力巨大。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印发《焦作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焦环攻坚办〔2023〕14号),聚焦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2,全省倒5,连续两年退出168城市倒10,PM10浓度85微克/立方米(年度目标95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倒5;PM2.5浓度49微克/立方米(年度目标51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倒8;优良天数222天(年度目标215天)。

  25. 产业集群整治标准不高。沁阳市玻璃钢产业集群、博爱县铸造产业集群、武陟县塑料特色产业集群整治标准不高,未实现上档升级。沁阳市东兴实业有限公司、富士化工有限公司涉V0Cs工序收集效果差。博爱县润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车间封闭不严,浇筑车间无组织排放严重;河南中轴中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中频炉二次封闭不到位,浇筑工段侧吸污染物收集效果差。武陟县卓远塑料制品厂挤塑工序未安装废气收集设施。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沁阳市玻璃钢产业集群、武陟县大封镇废塑料加工产业集群、博爱县铸造产业集群提升治理均已完成。(2)武陟县卓远塑料制品厂挤塑工序在安装废气收集设施基础上,加装废气二次回收装置;博爱县润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窗已密闭,落实专人清扫机器及地面灰尘,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严格管理浇筑车间作业,加装废气二次收集系统;沁阳市东兴实业有限公司、富士化工有限公司等74家玻璃钢企业已完成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在原来的低温等离子体+UV光解治理设施基础上增加活性炭吸附,提升VOCS治理效果。

  26. 部分重点企业监管不到位。万方电厂、华润电厂采购不符合《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管理要求的商品煤,在万方电厂采购的煤质检验结果中发现存在采购发热值4100Kcal/kg、灰分40%以上、硫分1.0%以上的燃煤;在华润电厂采购的煤质检验结果中发现存在采购发热值低至2119Kcal/kg,灰分高达53%的燃煤,且现场提供不实信息,应付督察。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严格执行《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监督管理,企业采购使用燃煤煤质达到标准要求。(2)马村区配合相关部门对万方电力、金冠电力、冯营电力等企业的煤质进行取样,并加强对企业煤质自行检验的核查;博爱县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立行立改,严把煤质采购关。市场监管局质检中心定期采样,进行煤质检测。(3)目前正在开展双随机抽查。

  27. 鑫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砖瓦窑厂存在脱硫剂管理使用不规范,环境管理台账混乱等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中站区成立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站区鑫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方案》;武陟县成立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砖瓦窑厂环境污染相关问题专案专班和案件查办组,制定《武陟县砖瓦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标准》,推动问题整改。(2)中站区、武陟县生态环境分局分别对鑫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武陟县豫明众安建材、文发建筑公司脱硫设施运行存在问题,开展了现场核查,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对鑫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管理台账弄虚作假问题,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4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焦生环罚决字〔2022〕43号),罚款8375元,罚款已缴纳。(3)实施停产整治。经过整改,中站区鑫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验收后于4月5日恢复生产。武陟县文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豫明众安建材有限公司已通过现场核查,分别于4月15日、5月12日恢复生产。相关企业环境管理不规范、台账混乱等问题整改到位。

  28. 移动源监管力度不够。《焦作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每个路检路查点每天检测车辆不得少于50辆,焦作6个路检路查点每年柴油车路检路查应不少于10.95万辆,但2020年实际只检测柴油车约3.9万辆。2021年,全市全年仅检测车辆5568辆。此外,焦作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及号牌核发等工作也急需加强。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完善路检工作机制,将移动遥感检测设备与路检路查有效结合起来,重点对移动遥感设备筛选过的高排放重型货车进行路检路查,截至目前,路检路查共计10742辆。同时重点对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的环保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三元催化器和后氧传感器是否异常等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国六燃气车248辆。(2)2022年7月,已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对全市已信息采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号牌核发,2022年8月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截至目前,已核发环保号牌6604套。

  29. 新能源车辆替代进展较慢。焦作市现有出租车1398辆,新能源出租车占比0.07%;网约出租车708辆,新能源网约出租车占比21.8%;城市公交车797台,其中新能源车辆占比53.2%;渣土车尚未开展新能源替代,新能源车辆在公共交通占比偏低。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2022年5月我市出台了《焦作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方案》(焦政办〔2022〕25号),明确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9月16日组织焦作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赴宇通集团考察对接,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9月27日在我市开展与郑州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及产业链对接活动,举办氢燃料电池汽车展示会,促进完成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任务。(2)出台《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出租汽车行业推广新能源车辆的工作报告》(焦交〔2022〕73号)、《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增网约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焦交〔2022〕74号)、《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示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车型技术参数的通告》(焦交〔2022〕71号),积极推进新能源出租车更换进程。(3)市城管局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替代的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引导渣土运输公司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替代工作。

  30. 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部分地表水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2021年蟒河温县汜水滩断面、渠断面个别月份出现劣V类水质情况,特别是渠获嘉东碑村(考核焦作市)断面,个别月份氨氮、总磷浓度最高值分别超出标准6倍、3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2022年4月,印发《2022年焦作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焦环攻坚办〔2022〕24号),2023年4月,印发《焦作市2023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焦环攻坚办〔2023〕16号),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印发《焦作市重污染河流“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积极推进蟒河、渠治理与保护工作。2022年,蟒河温县汜水滩、渠获嘉东碑村断面水质达到Ⅳ类,优于Ⅴ类省定年度目标要求。(3)加强水质监测和管控,科学分析研判,动态调整管控目标,针对超标因子开展溯源分析,加强污染源排放量分析,努力实现水质达标。

  31. 南水北调水利用率低。南水北调工程分配焦作指标2.69亿立方米,2020年实际使用0.934亿立方米,实际利用率为34.7%,南水北调水等地表水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合理科学调配南水北调水指标,增加南水北调受益区和受益对象,平均每月对群英河、黑河进行补水5万方。(2)严格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持续开展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工作。(3)焦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沁阳、孟州段)供水项目已完成技术可行分析报告审批、行政许可审批。目前,孟州市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已经建设完成,孟州市境内输水管线已铺设完成。沁阳市南水北调水厂建筑物、构筑物主体建设已完工,沁阳市境内输水管线. 水环境重点治理工程进展不快。2019年以来,焦作市开工建设的白马门河、瓮涧河、李河、普济河“四河整治”续建项目,除李河整治项目完工待验收外,其他项目还在计划工期内,尚未完成工程建设。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项目2019年立项,并已获得中央资金3515万元,但至今仍未能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市住建局加大协调督导力度,督促市土地收储中心加快土地收储进度,尽快进行土地挂牌出让,为“四河整治”工程建设做好资金保障。截至目前,李河示范段综合整治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其他三条河道已完成河道开挖,正在进行绿化建设,绿化已完成69万平方米,占绿化总量的79%。(2)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已先后完成项目可研编制、环评编制及批复、工程设计、省住建厅审查、孟州市财政局评审等,项目设计公司按照实有建设用地调整图纸,在已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先期设计建设;已与孟州市城司签订工程代建合同,孟州市城司正在按程序进行招标前准备工作。目前,7处地面附着建筑6处已拆除,剩余1家正在沟通协商。施工队已进场,正在进行施工设施搭建、施工场地垃圾清运、施工场地准备放线)加强中央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助推任务落实,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33. 土壤污染防治亟待提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联动监管机制未落实。焦作市虽然印发了《焦作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报告评审工作规定(试行)》,但是个别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没有主动担责,监管合力不足,导致用途变更地块调查工作进展缓慢,存在地块违规开发利用的风险。截至督察进驻,孟州市自然资源部门未向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地块信息,孟州市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量显示为0。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完成建设用地土壤管控和信息共享工作。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每年1月底前和7月底前完成信息共享。(2)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共享信息,今年以来共完成39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3)孟州市自然资源部门于2022年5月已向生态环境部门完成信息共享,对用途变更地块进行排查,督促指导业主单位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4. 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不力。2019年修武县获得中央资金140万,用于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截至2021年12月底,县级财政仅支出16.1万元,支付率仅11.5%,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采取政策培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结合春耕、秋播等重要农时季节,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意识。(2)按照要求定期调度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回收、处理、未处理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统计上报相关情况。(3)印发《焦作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焦农〔2022〕11号),指导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4)修武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项目共使用资金140万元,财政已支付140万元。2020-2022年,共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29.44吨(其中2020年处置7.3吨,2021年处置9.12吨,2022年处置13.02吨),处置率达到100%。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孟州市积极推进南庄镇毛皮污染综合整治,桑坡村条形垃圾带、污泥填埋场周边坑内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成,交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合规处置,并在原条形垃圾带进出口摆放路障,安排专人看管,防止问题反弹。(2)污泥应急堆存场已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三防”措施,安排专人驻场管理,污泥暂存池覆膜已加装完成,破损的防渗膜和围栏等设施已修复完成,并于2022年8月组织专家对覆膜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并通过评审。(3)加快推进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截至目前,主厂房固废坑隔离层及保护层已完成;1/8轴承台浇筑已完成,主场房环形道路完成路面-15厘米层铺筑,物料大门制作安装完成,1号塔吊安装完成。综合办公楼具备二次装修条件,土建、给排水、消防等施工结束。

  36. 中站区龙洞乡龙翔办事处龙佰集团北侧山沟内堆存大量污泥,颜色呈深黑色,气味刺鼻,晾晒后颜色泛白。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中站区环境执法人员和安监人员多次对龙蟒佰利联钛石膏堆场进行检查,该公司能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技术规范及其他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运行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目前已实施生态恢复500余亩,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2022年7月,在钛石膏堆场周边进行土壤布点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同时,每季度对堆场周边寺后、干戈掌、王庄、西张庄、龙洞村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3)中站区组织辖区龙翔办事处、龙洞办事处等进行检查,严查沿路抛洒、清扫不及时等问题。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了《堆场环保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进行清扫,配备洒水车辆,在沿途敏感点附近设置防尘网。

  37. 医疗废物处置存在风险。焦作市个别医院生活垃圾在垃圾暂存间外露天堆放,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存在登记不全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表有缺失。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对14家(其中省抽1家、市抽13家)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双随机”监督抽查,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4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34家直管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确保环境安全。(2)环卫部门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制度,生活垃圾转运到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卫生健康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日常性执法监督和“卫监行动”“双百行动”“蓝盾护航”等各项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运转、交接登记、暂存、安全处置等各环节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六、一些工作存在短板38.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焦作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合流制排水管网还有约644公里,雨污不分管网区约33.13平方公里。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辖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和整治工作的目标及完成时限,开展工作督导。2022年对中心城区156公里雨水和污水管网及泵站配套设施进行普查,并逐步建立完善城市排水管网GIS地理信息系统。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共完成约470公里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工作,六县市共计排查排水管网600余公里。(2)加强雨污水管网日常管理,督导各县(市、区)及市政管养单位做好日常雨污水管网疏挖工作,不断提升设施管理运维水平,保证市政雨污水管网安全运行。2022年对城区市管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清掏和疏通,对已发现的排水设施病害和隐患进行整治,累计疏通排水管网78.26公里,清挖检查井5352座、收水井8400座。2023年中心城区已疏通排水管网72公里,清挖检查井7200座、收水井8900座。(3)多种渠道申请管网检测及分流改造资金,加快雨污分流进程。2022年,全市建设改造雨污管网163公里,消除合流制管网50公里。2023年,市住建局争取亚投行资金,计划启动对北环路、山阳路、工业路、解放东路等城市道路的合流制管网进行分流改造。其中,山阳路、解放东路、焦武路、建设路等项目已陆续开工,目前已新建改造排水管网4公里。六县(市)目前已建设改造排水管网1.4公里。

  39. 2021年初,马村区污水直排山门河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后,计划于2021年6月完工的截污纳管工程,直至督察进驻,修武段管网仍未建成。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2022年6月,山门河马村区、修武县段截污纳管工程已完成施工,并与康达万方污水处理厂管网进行对接,相关水污染问题已解决。(2)市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工程建设,目前已按时限、标准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40.孟州市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造成孟州市信环水务有限公司污水进水浓度低,2021年7月、8月份进水COD月均值低至65mg/L左右,较设计进水浓度400mg/L低83.8%,污水处理效率低下。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孟州市科学谋划,加快推进雨污管网改造,目前,已完成城区除涝截流,河阳大街、农坛路、武松路、花封街、龙首街等雨污管网建设。(2)持续性开展雨污水管网疏挖工作,保证市政雨污管网安全运行。孟州市今年以来共计排查管网43条,排查长度78.6千米,冲污24.23千米,清理淤泥196立方米。通过实施雨污分流和错接混接改造,2022年以来,孟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COD进水浓度月均值212.82mg/L,污水处理效率有明显改善。

  41. 污泥处置存在安全隐患。根据《焦作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年年底前市区和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95%、85%以上。但督察发现,部分县(市)污泥处置未达预期,博爱污水处理厂、沁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未经深度处理,直接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博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孟州市政艺污水处理厂污泥因无处置出路,在厂区内堆存。温县番田镇后峻山村双龙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随意堆存,未建立管理台账。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孟州市政艺污水处理厂露天堆放污泥已清运完毕并合规处置。博爱县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运往博聚农牧有限公司进行生物养殖无害化处理。博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堆放污泥进行清理,目前,博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与焦作西部静脉产业园签订协议,污泥运送至焦作西部静脉产业园进行焚烧处理。温县番田镇后峻山村双龙纸业有限公司对露天堆放的污泥进行清理,建设规范的污泥堆放场,污泥经过脱水处理后规范化存储,防止随意堆放。沁阳市已对堆放场临时堆泥进行清理处置,加强现场管理,杜绝污泥露天堆放。(2)孟州市政艺污水处理厂已停运,无新增污泥。同时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在建设,建成后新增污泥直接转运至该厂进行无害化处置。沁阳市已按“三防”要求建设污泥堆放场。(3)建立管理台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好污泥转移联单,并定期委托第三方对污泥进行检测。(4)结合静脉产业园建设,相关县市与产业园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

  42. 垃圾处置能力不足。温县、孟州等县(市、区)垃圾填埋场建设标准低,未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垃圾填埋场道路未硬化,环境脏乱差。解放区垃圾中转场垃圾堆体未覆盖,地面泥泞,渗滤液外渗风险突出。焦作市垃圾填埋场设计日处理能力970吨,实际日处理1350吨,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然而,焦作市静脉产业园垃圾焚烧项目推进缓慢,计划应于2020年底建成的东部静脉园区垃圾焚烧项目,推迟至2022年底投运,如再无法按期投运,许多县(市、区)将面临垃圾无处可填埋、无法安全处置的状况。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温县、沁阳市垃圾填埋场已停用,并完成了临时覆膜封场,雨污分流设施完好;孟州市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封场工程量的80%,预计2023年6月底完成封场。(2)解放区环卫处加大对管理员的培训力度,及时对垃圾堆体进行覆盖,清理滞留垃圾;对路面实施清扫保洁,保持场内地面干净整洁;加大巡查力度,池内污水达到20吨时,安排吸污车进行抽运,倾卸至指定市污水管网。(3)截至目前,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五城区和修武、武陟县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实现了从卫生填埋到焚烧发电的跨越。

  43. 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多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博爱县、沁阳市、示范区、解放区等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责任落实不到位,设施运行率低,存在“晒太阳”现象。督察发现,一些农村生活污水得不到收集处理,导致黑臭水体问题突出。解放区中州农场附近两条河沟内存在约2千米长的水体呈黑色,气味刺鼻,漂浮大量垃圾;温县张羌街道徐沟村两处长约500米的水体黑臭,异味明显。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2022年4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截至2022年底,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1.6%,超额完成40%的年度目标。(2)各县(市、区)已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率稳步提升。(3)解放区已将中州农场附近两条河沟垃圾清理完毕,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垃圾及时清理,确保河沟干净卫生。温县已完善徐沟村涉及的城镇污水管网,将徐沟村生活污水引入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44. 农村垃圾处理问题依旧突出。督察发现,焦作市农村垃圾处理率低,非正规垃圾点清理不到位,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宁郭村、马村区马界村、武陟县詹店镇何营西村、沁园街道办事处皮庄村等多个村庄均发现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垃圾整治提升活动,继续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力度,常态化跟踪督导,并在南水北调沿线,沿黄等六类村庄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2)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标准、四个环节、一个目标”的总要求,统筹县乡村三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扎实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达到“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目标,并适时进行跟踪督导,目前示范区、马村区、武陟县、沁阳市收运处置体系运转正常。

  45. 畜禽养殖污染依然存在。《焦作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要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对场区内及周边出现的固体粪污乱堆、养殖污水乱流现象,积极监督整改。但督察发现,博爱县犇翔养殖专业合作社、沁阳市沁园街道办事处皮庄养殖场等一些养殖场,畜禽粪便露天堆放、废水乱流现象依然存在,气味刺鼻。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全面排查检查,重点查看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粪污还田利用和环境管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共同推进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2)通过签订承诺书、印发宣传资料、实地技术服务等方式,提高养殖场户的生态环保和资源化利用意识,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建设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建立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目前,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养殖场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3)按照《河南省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加大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科学合理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推动养殖场(户)规范发展。博爱县犇翔养殖专业合作社、沁阳市沁园街道办事处皮庄养殖场等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消除了相关污染问题。

  46. 河湖“四乱”现象整治不彻底。焦作市山门河马村区段河道两侧堆积大量矿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部分堆积高度达3米,大量垃圾散落河道;博爱县磨头镇际西村丹河河道内有生活垃圾残留;武陟县詹店镇黄河大堤内,存在非法挖土作业;焦作市建城区李河张建屯桥河道、瓮涧河亿祥东郡附近河道内堆存有生活垃圾等。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焦煤集团小马矿对山门河小马矿段矿渣及垃圾进行整治,垃圾已外运,黄土已覆盖,建立了围墙围挡,防止垃圾倾倒。(2)各县(市、区)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巡查,确保环境良好。马村区、山阳区对沿山门河分管区域的矿渣、建设垃圾、生活垃圾等进行排查清运,对倾倒垃圾的道路进行封堵,确保不再新增垃圾;示范区对河道垃圾及时清理,问题整改到位;博爱县对河道内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加强警示和宣传教育,确保环境卫生。(3)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排查、监管,做到河道“四乱”问题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实现动态清零。(4)武陟县詹店镇政府已责令当事人对挖土坑进行了平复处理,河务一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处罚。AG九游会首页登录AG九游会首页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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